各院(部)、各处(室):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《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》《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》《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》等部署要求,将人文交流理念融入研学实践领域,助力国内外研学实践领域理论研究与创新,促进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中外人文交流与研学实践课程资源共建共享,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研究所联合发布2024年度人文交流专项研究课题目录,并开展课题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在中外人文交流和研学实践相关政策指导下,坚持正确的学术研究方向,围绕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,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,努力形成一批有价值、可转化,能为学校发展提供科学参考和理论支撑的研究成果。
二、课题目录(详见附件1)
1.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课程类研究
比较研究中外国家,特别是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研学实践课程的资源积累、体系建设、规律发展、设计实施等。
2.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评价标准类研究
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相关核心素养、评价标准、评价机制的理论和实践类研究。
3.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融合发展类研究
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与课堂教育教学、校园文化建设、跨学科学习等融合发展的理论和实践类研究。
4.基于本土文化开展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类研究
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与本土文化、乡土乡情、校本课程等融合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类研究。
各课题团队可参考附件1,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或自拟研究课题。
三、课题申请人条件
1.遵纪守法,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。
2.课题申请人系研学实践领域相关单位在编或者在岗人员,同一申请人最多主持一项课题(含未结题的),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一个课题。
3.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。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课题申请人,应具有两位所申报课题领域的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,否则课题申请无效。
四、课题研究周期及经费
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,经费自筹。
五、申报程序
1.材料填报。
课题申请人填写《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研究所2024年度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书》)和《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研究所2024年度专项课题论证活页》(以下简称《论证活页》)。
2.材料提交。
申请人填写完成《申请书》和《论证活页》,A4纸双面打印,各一式4份,经所在学院审核推荐后,于7月1日(周一)前将纸质版提交至科研处206室,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青岛滨海学院+2024人文交流课题申报”。
六、申报要求
课题申请人需要遵守学术诚信,如实填写有关信息,申请书内容不得抄袭。申请人所在学院需要对课题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严格把关,认真审核。课题成果发表论文需注明课题来源为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研究所。相关研究成果为课题完成人和研究所共同所有。
七、审核与立项
收到课题申请材料后,研究所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,并确定拟立项课题;经公示无异议后,由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研究所共同发布立项课题名单。
未尽事宜,请与科研处联系。
联系人:陈光超
内 线:8199
办公室:岱德楼206室
邮 箱:kyc@qdbhu.edu.cn
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
2024年5月20日